教务、科研
关于开展第十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 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庄鸣     发布时间:2021-10-12     点击次数:339

关于开展第十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

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团总支:

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办,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承办的第十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已全面启动。该活动旨在通过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依靠榜样的力量来反观自身、完善自我。

经“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执委会研究,决定于2021年10月至11月在我校开展第十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成立第十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

组 长:吴小林

副组长:唐华山 万 李

成 员:各教学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工作小组:

组 长:万 李

副组长:全 伟 刘晓慧

成 员:各教学学院团总支书记

二、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5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体)。每人(团体)奖金10000元。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2.“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3.“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4.“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

5.“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

其中,“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和“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评选优先考虑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

三、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或由他们组成的团体,其中团队成立时间需1年以上(截至2021年9月1日)。获得2019年或2020年“芙蓉学子”奖励的团队或个人,不得再参与申报本年度的奖项。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奉献,诚实守信;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上进,成绩优秀。

(三)具体条件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长期深入基层,为实践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反响的个人或团体;

(2)在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方面,有突出业绩和成果,得到社会媒体的广泛宣传和关注;

(3)社会责任感强,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在防控一线、物资募捐、防护教育、网络宣传、心理疏导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表现突出。

2、“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1)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在克服困难、不懈奋斗方面表现突出且取得显著成绩。其事迹在校级及以上媒体登载;

(2)家庭经济困难(已核定为特困生)且生活简朴;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同年级、同专业前15%,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助人,长期坚持参加(组织)公益爱心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2)在抗疫工作中,守岗尽责,全力以赴,勤苦耐劳,持之以恒,热情友好,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4、“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

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志愿服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尊师孝亲、责任担当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感人事迹,获得师生赞誉及良好社会影响等。

5、“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论文要求是与本学科相关;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专著内容与本学科相关;

(3)获得一项以上科技发明专利;

(4)在学术科技竞赛方面成绩突出的个人、团体(在国家级、省级“挑战杯”等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四、实施步骤

(一)活动前期

1.宣传动员(10月中旬)。将活动海报在校园内的海报宣传栏或显要位置张贴,并在学校及各学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布活动内容,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

2.活动报名。即日起开始到所在教学学院团总支报名;申报者为团体的,须有固定的挂靠单位和指导老师;报名表需要教学学院推荐,推荐单位要签署意见和盖章。每人(团队)只能申请一个奖项。

3.报送材料。各学院团总支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2日前将活动候选人汇总表、报名者的申报表(事迹简介500字左右)、典型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及佐证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校团委22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1)报名者申报表及典型事迹材料(word格式);(2)个人(团队)照片(jpg格式,清晰度高,大小不超过1M);(3)佐证材料(jpg格式,清晰度高,每张图片不超过500K)。每个申报者以上材料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学院名称+申报奖项+姓名(团队名)”。教学学院团总支还需报送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材料由各学院团总支统一发送至校团委邮箱:hnkjxytuanwei@163.com,联系人:陈佳艺,18569372058。

(二)活动中期

1.资格审查。校团委对候选人资格以及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评选要求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名单。

2.初评公示(10月底)。按照入围候选人与奖项设置名额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并公示一周。

3.推广宣传(11月初)。由通过初评的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事迹宣讲,弘扬榜样力量。具体由候选人推荐学院协调组织并将活动照片发送给校团委。

(三)活动后期

1.活动投票(11月上旬)。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者,可参与投票评选,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拟获奖名单。投票由三部分构成:

(1)网络投票。各奖项只有一次投票机会,具体投票方法另行公布。网络投票权重为0.2。

(2)班级代表投票。由各班班委会组织全班同学表决投票意见,要求所投候选人的表决得票必须过半,后由班长或团支书等代表班级投票。班级投票权重为0.2。

(3)评委会投票。评委会由学校活动组委会负责邀请,成立评委会,评委人数为单数,不低于11人。在决赛前一天,评委的产生由组委会负责从评委库中进行抽取,评委库人数与实际产生的评委人数比例不低于2:1。评委会投票权重为0.6。

2.名单公示(11月中旬)。拟获奖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3.表彰颁奖(11月下旬)。校团委拟定评奖结果文件,组织颁奖典礼,对获奖个人和团队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质性举措,有利于培养大批具有榜样力量的新时代大学生。各学院对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严格推荐。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严格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所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大学生中各方面的榜样,具有典型性和时代性。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在推荐候选人、评选过程中和评选结束后,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的典型人物及其事迹,努力扩大该奖项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与影响。

附件:

1.第十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芙蓉学子         奖”申报表

2.第十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候选人汇总表

团委公章

共青团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1

第十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

活动“芙蓉学子·           奖”申报表

湖南科技学院                              2021年 月 日

(或团体名称)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班级)


联系地址


 


QQ邮箱


联系电话



推荐人

推荐

单位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评审小组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学 校

终 审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1、自荐人不需填写推荐人意见;2、另需附主要事迹材料及佐证材料。


附件2

第十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

候选人汇总表

学院团总支(盖章):                 团总支书记签字:

序号

姓名

(团队名称)

所在学院

申报奖项

主要事迹简介

(200字以内)

联系电话

邮箱





























                                                             

共青团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