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0号)的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决定,继续对我校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现就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1届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领发放程序
按五个步骤进行:个人申请——教学学院初审——学校复审公示——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拨款——系统输机——发放补助。
(一)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湖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需双面打印,照片需粘贴本人的证件照,不可直接打印在申请表上。)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本地农业银行卡复印件:要求卡号清晰,并注明开户行名称,比如:中国农业银行潇水路支行;
4.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①属于孤儿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孤儿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供的孤儿证明原件;
②属于残疾人的应届毕业生(特指毕业生本人)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复印件;
③属于城乡低保家庭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复印件和2020年低保存折发放或领取的清单复印件;如果低保证或存折上的姓名是毕业生父母,需提供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者与低保领取者的关系证明材料(可以提供有证明关系的户口本户主及家庭成员复印件,或户籍部门提供的书面关系证明)
④属于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重要提示: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识别。
(二)学院须完成以下事项:
1.《 学院 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
2.《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附件3)
3.审核毕业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在复印件上写“原件已核”并盖上学院公章。
(三)学校事项:
1.复核各学院上报材料
2.将申请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3.填报《湖南科技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4.系统输机
5.所有材料报送永州市人社局、财政局
四.申报时间
请各教学学院于2020年10月12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交到创新创业学院305室,过期不再接受申报。咨询电话:0746—6381290
附件: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双面打印)
2.《 学院 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3.《 2021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
湖南科技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0年9月15日
附件1:
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学校(院系): 学号:
学生基本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贴一寸 免冠照片 | |||
入学前户籍地 | 学 历 | ||||||
专 业 | 移动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QQ号 | ||||||
家 庭 地 址 | |||||||
联 系 电 话 | 电子邮箱 | ||||||
开 户 行 | 银行账号 | ||||||
申报类型 | □孤儿 □残疾 □城乡低保家庭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 ||||||
学生申请 |
(家庭困难情况简要说明)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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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班级意见 |
班主任(辅导员): 年 月 日 | ||||||
所在院系意见 |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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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意见 |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湖南科技学院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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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教学学院名称 | |||||||||||||
联系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
毕业生总人数
| 人 | 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总人数 | 人 | 其中 | 女性 | 人 |
其中 | 低保家庭 | 人 | 申报金额 | 元 | ||
孤 儿 | 人 | ||||||||||||
男性 | 人 | 残疾人 | 人 | ||||||||||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 人 | ||||||||||||
教学学院审核意见 |
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